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聯合發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以下簡稱《標識辦法》),該辦法自 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近年來,人工智能技術發展迅猛,在為經濟社會發展注入強大動力的同時,也衍生出一系列問題,如生成合成技術被濫用,虛假信息傳播擴散現象加劇等。在此背景下,《標識辦法》聚焦于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這一關鍵要點,旨在通過明確標識,助力用戶有效辨別虛假信息,清晰界定相關服務主體在標識方面的責任與義務,規范內容制作、傳播各環節的標識行為,以合理的成本提升安全性,從而推動人工智能健康、有序發展。
依據規定,凡是符合《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情形的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在開展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活動時,均適用于本辦法。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涵蓋利用人工智能技術生成、合成的文本、圖片、音頻、視頻、虛擬場景等各類信息。其標識形式主要包括顯式標識和隱式標識。顯式標識以文字、聲音、圖形等方式呈現,直接添加在生成合成內容或者交互場景界面中,能夠被用戶明顯感知;隱式標識則是通過技術手段添加在生成合成內容文件數據中,不易被用戶察覺。
互聯網應用程序分發平臺在應用程序上架或者上線審核時,應當要求互聯網應用程序服務提供者說明是否提供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服務。若提供此類服務,則需核驗其生成合成內容標識相關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為更好地配合《標識辦法》的實施,強制性國家標準《網絡安全技術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方法》已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正式批準發布,將于2025年9月1日與《標識辦法》同步實施,為相關主體規范開展標識活動提供有力指導。此外,全國網絡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針對生成合成服務提供者和內容傳播服務提供者的平臺編碼,組織起草了配套實踐指南《網絡安全標準實踐指南 ——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 服務提供者編碼規則》,已于3月14日正式獲批發布,為相關主體開展文件元數據隱式標識提供了清晰的編碼指引。
信息來源:ESM China日期: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