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案是歐盟委員會與科技巨頭之間最激烈的法律糾紛之一。
國際電子商情11日訊 據外媒報道,當地時間9月10日,歐盟最高司法機構歐洲法院就歐盟訴蘋果公司巨額逃稅案作出終裁,判決愛爾蘭政府利用稅收這一國家資源向蘋果公司提供不當優惠,蘋果公司應向愛爾蘭政府補繳130億歐元(約合人民幣1020億元)稅款。
據悉,該案是歐盟委員會與科技巨頭之間最激烈的法律糾紛之一,可追溯至2014年,當時歐盟委員會對蘋果在愛爾蘭的納稅情況展開調查,愛爾蘭是蘋果在歐盟的總部所在地。
2016年,歐盟委員會下令愛爾蘭政府向蘋果追討高達130億歐元的欠稅,理由是蘋果在過去20年中從愛爾蘭獲得了“非法”稅收優惠。歐盟稱,愛爾蘭通過兩項稅收優惠政策,人為地將蘋果的稅負降低至2014年的0.005%。
2019年,蘋果和愛爾蘭政府向歐盟委員會提起上訴。蘋果公司曾表示,創紀錄的歐盟稅收命令違背了現實和常識。
需要說明的是,歐盟法院分為三部分,分別是歐盟普通法院、專門法庭和歐盟最高法院(歐洲法院)。
2020年7月,歐盟普通法院判決,歐盟委員會2016年的裁定未能在法律上證實蘋果享受的低稅率是不公平的,裁定歐盟委員會的決定無效,蘋果公司無需向愛爾蘭政府補繳這筆稅款。
2023年5月,歐盟競爭監管機構向歐盟最高法院提起上訴,請求推翻歐盟普通法院的裁決。當時蘋果首席執行官蒂姆·庫克曾抨擊,歐盟要求該公司補繳130億歐元稅款的舉動是“徹頭徹尾的政治垃圾”。
同年11月,歐盟最高法院總顧問皮特魯澤拉就此案發表了意見書,他表示,歐盟普通法院在裁定蘋果避稅案時犯了法律錯誤,應重新審查此案。
2024年9月10日,歐盟最高法院公布判決結果,蘋果在關于130億歐元的愛爾蘭稅務方面的訴訟中敗訴。這次終審判決也為蘋果與歐盟圍繞稅務問題長達10年的法律大戰畫上句號。
歐洲法院在裁決中稱,2020年歐盟普通法院的裁決存在錯誤,如歐盟委員會“未能充分證明”蘋果公司利用與愛爾蘭政府達成的稅收協定逃稅、歐盟委員會對適用于本案的稅率“評估有誤”、對蘋果公司愛爾蘭子公司的經營活動“認定有誤”等,因此推翻歐盟普通法院的裁決,支持歐盟委員會的決定。
在歐盟最終裁決宣布后,蘋果對這一裁決表示失望。該公司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歐盟委員會試圖追溯改變規則,并忽視了按照國際稅法,蘋果已在美國納稅的事實。”
值得注意的是,當前歐洲監管機構正在掀起新一輪監管風暴。近年歐盟委員會不時援引“禁止國家援助”條款,打擊跨國巨頭在歐洲的逃稅行為。除蘋果公司逃稅案,歐盟委員會還對菲亞特與盧森堡政府、星巴克與荷蘭政府、宜家與荷蘭政府、耐克與荷蘭政府等達成的稅收協定展開調查。
信息來源:ESM China
日期: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