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發稿,雙方仍然各執一詞、暫無定論。
國際電子商情10日訊 格力電器和小米公司作為兩家國民度極高的品牌,已經不是第一次針鋒相對。早前更多是口頭上的“炮轟”,如今卻來到拿起專利和法律武器“斗爭”的這一天。
7月9日晚間,認證為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傳媒中心的公眾號“格力文傳”發布了第一篇內容,揭示了格力與小米相關主體之間的一場訴訟,案件本身關乎專利權。
在這篇《格力電器維權進展通報》的文章中表示,近日,格力電器收到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6月18日出具的【(2023)最高法知民終1123號】法律文書,該文書要求本案涉及侵權的米家小米電風扇不得再制造和銷售,侵權人向格力電器支付人民幣185萬元。
根據該文章內容,此前,針對小米官方旗艦店所售米家小米電風扇BPTS01DM侵犯格力電器專利權案,2022年12月22日,廣州知識產權法院作出一審判決【(2021)粵73知民初1399號】,判決其行為已經構成侵權,并賠償格力電器經濟損失和維權費用。
根據該案號查閱發現,當年5月曾有過一次開庭,案由為侵害實用新型專利權糾紛,原告方為格力電器,被告方包括兩個:東莞京東利昇貿易有限公司、浙江星月電器有限公司。
其中,東莞京東利昇貿易有限公司就是京東成員,劉強東此前還做過其股東,目前穿透后的股東為京東香港國際有限公司。而浙江星月電器有限公司如今已經改為造夢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
雖然僅僅是第一篇文章,但是發布后不久,閱讀量很快就接近了1萬,可見關注度之高。
7月10日上午,小米公司對格力電器的“勝訴”作出了回應:“經查,我司并未收到任何環境電器相關訴訟。”
對此,格力電器通過“格力文傳”的微博賬號進一步表示,“米家小米電風扇BPTS01DM”侵犯了格力電器相關專利,該侵權產品的委托方為“小米通訊技術有限公司”,制造商為“浙江星月電器有限公司”。制造商已更名為“造夢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已向格力電器支付185萬元。
格力電器方面還強調,“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100%控股的“天津金星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持有“造夢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8.0439%的股權。
而針對格力電器上述進一步的表述,小米相關人士向媒體透露,天津金星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是生態鏈公司的投資主體,(涉訴電風扇)制造供應出品都是生態鏈公司,小米和米家僅僅是投資賦能、幫助他們銷售推廣,不負責他們日常的管理和運營。
另外,有記者以投資者身份致電格力電器,相關人士表示,“市場部正在協調,(格力)文傳也在跟進相關事宜,建議以公司披露的為準,其他媒體可能沒有掌握(相關的)一手材料。”
截止發稿,雙方仍然各執一詞、暫無定論。目前在多個電商平臺搜索小米電風扇BPTS01DM,小米商城已經沒有這一型號的產品在售,京東商城有第三方網店在售,淘寶商城有這一型號的原裝配件在售。
早在2013年的第十四屆中國經濟年度人物頒獎盛典上,二人就曾立下“十億賭約”,對五年后小米的營業額能否超過格力電器進行了打賭。2018年的財務數據出爐后,董明珠贏了雷軍。雖然雷軍輸了賭約,但次年小米的營收便超越了格力電器。
另外在2015年,董明珠曾公開稱“雷軍的小米是小偷”,她一如既往的自信、堅定、強勢,“我說雷軍的小米是小偷,他不敢告我”。
最近,就在上個月的6月28日,董明珠在格力股東大會上“怒斥”小米,起因是有一篇被大量轉載的文章進入了她的視線——《中國空調市場“洗牌”,格力跌出前三,新的黑馬竟是“門外漢”?》這篇文章中說的黑馬,就是雷軍的小米空調。
借著股東大會,董明珠炮火直指小米“全靠別的廠家做產品”、“誰是第一,消費者心里有桿秤”,核心思想就是“小米沒有掌握核心技術”。
董明珠的言論一出,“董明珠打假小米空調第一”的話題隨即引發熱議。不過,小米似乎并未在官方渠道發布過其空調產品銷量第一之類的“戰報”。
事后有機構統計,盡管小米空調產品當前的銷售增長十分迅猛,但相比格力這個空調行業的老前輩,小米空調的銷量還存在明顯的差距。
從業務版圖來看,格力與小米之間確實存在某種競爭。格力曾打造手機產品直搗小米腹地,小米也在格力引以為傲的空調行業推出了自己的產品。目前,兩家龍頭都在大力推動自主研發,也都曾經或正在進行多元化嘗試。
信息來源:ESM China
日期:2024年7月13日